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报送审核2019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材料的通知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量:410

关于集中报送审核2019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北京市和我校就业工作整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工作,为毕业派遣及毕业生离校做好准备,现将毕业生毕业去向材料集中报送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已签署“就业协议书”,并且用人单位能够接收档案和户口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签三方”选项,在线填写信息并提交后,持经用人单位和学院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至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在学校上报计划前,不能提供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生,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户档暂缓,不需毕业生本人提交其他材料)。

2、“已出国”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出国(境)留学”选项,在线填写信息(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二分报到证)。打印《选择去向表》连同“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经辅导员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3、“保、考研究生”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国内升学”选项,在线填写信息后,打印《选择去向表》连同“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一式三份经辅导员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如无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可截图打印网上公示材料作为“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使用,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学校所在省市加录取院校地址。

需毕业前邮寄档案的毕业生,还需毕业生本人将“调档函”原件交图书馆(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图书馆107室)办理相关手续。

4.“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由团委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供名单,户口档案暂缓在校,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处理,各学院和毕业生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如果后期志愿服务西部”未成行,毕业生要及时进行毕业去向的变更。

5、“参军(入伍)”的毕业生,选择毕业去向中“参军入伍”,选项,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参军入伍报名”截图,办理二分回省报到证,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后,打印《选择去向表》,附“参军入伍报名”截图或报名表,一式三份交辅导员处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如果后期“参军入伍”未成行,毕业生要及时进行毕业去向的变更。

毕业生户档转回生源地后如何处理,以武装部的通知为准。

6、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签订劳动合同”选项,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劳动合同”照片,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办理二分报到证。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后,打印《选择去向表》,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封面、正文第一页和签名盖章页),一式三份交辅导员处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7、开具“用人单位证明”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用人单位证明”选项,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用人单位证明”照片,其中户口、档案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办理二分报到证。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后,打印《选择去向表》,附“用人单位证明”,一式三份交辅导员处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2)申请将户口、档案暂缓派遣。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有关要求,2019届毕业生户口、档案原则上不能留存学校,但考虑到我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正在为其办理就业审批手续,且签订了“用人单位证明”,毕业生可以选择户口、档案暂缓派遣,将户口、档案暂时冻结在学校至2019年12月31日(冻结期间户口、档案不能用于办理除就业手续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宜)。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后,打印《选择去向表》和《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申请表》,附“用人单位证明”,一式三份交辅导员处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注:如果已领取“就业协议书”或“准备待签”的毕业生,毕业去向按“用人单位证明”处理,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或户口,“就业协议”按照“用人单位证明”处理。

8、毕业去向为“自由职业”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自由职业”选项,在线填写信息(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二分报到证)。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网上提交毕业去向,如实填写“所从事的职业内容”(如兼职教师、俱乐部教练、兼职足球教练、自由撰稿人等)和“所从事自由职业所在地”,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选择去向表》,一式三份经辅导员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9、毕业去向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自主创业”选项,在线填写信息(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二分报到证)。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网上提交毕业去向,如实填写“创业项目基本信息”,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选择去向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创业声明(可在学生界面下载),一式三份经辅导员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10、毕业去向为“拟升学”、“拟出国(境)”及“待就业”的毕业生登录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选择毕业去向中相应选项,在线填写信息(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二分报到证)。网上成功提交信息后,打印《选择去向表》,一式三份经辅导员审核盖章后,交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毕业生、学院和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留存一份。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进行毕业生就业信息材料核查。对毕业生就业材料作假将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

2、“毕业去向”上报材料清单明细见附件1。本科生材料,各学院按照专业(方向班)和毕业去向分类,分类后按学号排序;研究生材料各学院按照毕业去向分类,分类后按照学号排序。报送材料需一式三份,三份材料需分开放置。上报材料时学院需填写《2019届毕业生去向材料汇总单》(附件2)。

4.各学院报送时间为6月3-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地点为第二教学楼204教室,毕业年级辅导员必须到场协助材料审核。

5、如果毕业生之前已经提交相关毕业去向材料,不用再重复提交。

6、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定向生、委培生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7、请各学院及毕业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毕业去向网上提交和审核工作。

8、毕业生毕业去向网上核对时间为6月7-10日。请毕业生认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果信息需要更改,请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至辅导员处登记。各学院(中心)辅导员统计好学生的修改信息后务必于6月11日-12日(12日下午4点前),统一修改。

以上事宜,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打电话至62989251咨询。

附件1:毕业生去向类型及就业手续办理所需材料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2019届毕业生去向材料汇总单.docx
附件3:毕业去向材料报送审核时间安排.docx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