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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线上办理就业手续指南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0-03-03 浏览量:290

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线上办理就业手续指南

 

一、签订就业协议就业

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前,登陆“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文件下载专栏下载电子版“就业协议书”。填写和办理要求如下:

1.毕业生本人据实填写 “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学校基本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辅导员的相关信息。

2.用人单位填写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3.用人单位在内容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照片发送给毕业生。

4.毕业生登陆“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毕业生账号,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毕业去向/签三方”栏目内容,上传用人单位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照片并提交。如果毕业生落实的工作单位在北京、上海、深圳,毕业生还需上传当地人社部门发放的接收函的电子照片,如果在填报数据后拿到接收函,需将接收函的电子照片发送到24162560@qq.com

5.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电子照片发送给辅导员,辅导员进行学院登记,并将电子材料转发给就业办工作人员确认。

6.就业办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工作专用章,同时将加盖了学校就业工作专用章的就业协议书电子照片上传到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的“毕业去向/签三方”栏目下,毕业生可下载发送给用人单位。

履行以上程序签署的协议,效力等同于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确需签署就业协议书原件,请毕业生向辅导员说明,由辅导员代为办理。

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后,恢复就业协议书现场审核办理模式。前期办理了电子签约的毕业生可补办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签订就业协议后解约手续的办理

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维护我校的社会声誉,为我校未来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无故解约。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约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解约一致意见,并由用人单位开具解约证明书,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所加盖公章应与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上的公章一致。

2.毕业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约情况。将申请拍成电子照片发送给辅导员,由辅导员报学院领导批准。

3.学院领导同意后,将申请电子照片发送给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公室,并说明学院领导的意见。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讨论通过后,在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上解锁就业数据,毕业生可重新择业。

、其他就业形式的办理

其他就业形式包括:已出国、已上硕、已上博、已上博士后、已上二学位、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志愿服务西部、参军(入伍)、拟升学、拟出国、待就业。毕业生就业形式确定后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毕业生账号,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在毕业去向相应栏目下,填报提交就业信息,自动生成毕业去向登记表

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前,就业材料审核流程如下:

1.毕业生发送毕业去向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给学院辅导员。

2.辅导员登录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学院账号,对毕业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3.学院每周五将毕业生电子版就业材料收集汇总后报就业办。

4.就业办对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进行审核锁定。打印去向登记表备案留存。

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后,恢复纸质就业材料的审核流程。之前办理了电子就业材料审核的,在纸质就业材料上补盖学院公章。

、集中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工作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往年的办理时间节点和要求,一般在6月10日前,所有毕业生须确定自己的就业形式,学校于6月20日左右上报毕业生派遣方案,于6月25日左右集中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如果集中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前疫情防控要求结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卡将直接发放给毕业生,如果届时疫情还未结束,可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卡邮寄给毕业生。

如果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发生变化,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工作依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