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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报送2020届毕业生就业材料的通知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598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和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现将集中报送2020届毕业生就业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业材料报送流程

(一)毕业生填报就业信息

毕业生登陆就业管理系统(jy.bsu.edu.cn)毕业生个人账号,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填报“就业手续办理”相关信息,生成《毕业去向登记表》,将《毕业去向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审核。登记表命名规范为“学院_就业形式_学号_姓名”。

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9日。如果到截止时间,毕业生仍未填报就业信息,学院应根据毕业生的生源信息,按照“待就业”的就业形式为毕业生办理二分回省的就业手续。

(二)学院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学院账号,根据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和生源信息,审核毕业生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三)学院集中报送毕业生就业材料

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学院应将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表》发送到24162560@qq.com。一般每周集中发送1-2次,发送的《毕业去向登记表》应放到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学院+层次+发送日期”命名,发送前应检查《毕业去向登记表》的命名规范,发送邮件时应写明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6月10日前,各学院应审核完毕所有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并已发送全部《毕业去向登记表》。

(四)学校审核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并上报北京市教委,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口档案转递。

二、就业材料报送内容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填报“就业手续办理”相关信息时,每个就业形式的信息采集页面包含四部分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

毕业生不需要填写。

(二)就业信息

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按照页面提示,据实填写就业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口档案转递信息

1.就业形式为签三方(就业协议书)。按照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户口档案转至工作单位。

2. 就业形式为国内升学(已上硕/已上博)。户口档案转递信息均为升学学校的相关信息。

3.其他就业形式。“生源地报到单位名称(报到证抬头)”为毕业生生源所在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转递信息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可通过“查询”功能或查看《就业政策文件汇编》查找相关信息。户口迁移地址一般为本人家庭户口本地址,如果户口不在学校,应选择“户口未在学校”选项。

(四)户口和档案是否托管在校

如果选择“是”,毕业生户口档案将托管在校,暂不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应认真阅读并同意《户口档案托管同意书》。

如果选择“否”,将按照毕业生填写的“(三)户口档案转递信息”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并进行户口档案的转递。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就业材料报送工作

各学院应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专题培训会议,指导毕业生及时填写就业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体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填报、审核和报送。学校将不定期公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报送进度及毕业生就业率情况。如果因学院组织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就业材料的报送,影响学校整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进程,将取消该学院和相关辅导员当年就业考核评优的资格。

(二)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各学院在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教育部的“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免除加盖学院公章环节,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是毕业生就业材料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毕业生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如果发现有就业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辅导员的责任,并取消当年就业考核评优的资格。

四、学校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胜军

联系电话:010-62989251,13810224534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