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截至6月1日, 2023届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数据已经审核完毕,现请各位毕业生对个人就业数据进行最终核对。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22年6月1-2日。
二、核对方式
登录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jy.bsu.edu.cn)个人账号,或关注“北体就业服务”公众号/学生服务,在“就业手续办理”栏目中点击“查看我填报的毕业去向”,参照“三、核对要点”核对个人就业信息。如果有信息需要修改,毕业生可直接申请退回,或联系辅导员在学院就业管理平台中申请退回,退回后,毕业生要在6月2日下午17:00前提交新的数据。
三、核对要点
(一)就业信息
是否为相应就业(升学)情况,工作单位名称(升学学校名称、自由职业内容)、所在地等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寄信息
1.选择“申请毕业离校时学校集中统一转寄档案”的毕业生
(1)填写“签就业协议(三方)”栏目,可以将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具体转寄要求和转寄信息以就业协议为准,要详细准确;
(2)填写“国内升学”栏目,可以将档案转至升学学校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具体转寄要求以升学学校要求为准。一般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应转至升学学校,转寄信息要详细准确,如果暂时不确定的,可“申请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后期再自行申请转寄档案”。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档案应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填写其他栏目,应将档案转移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档案转移至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填写注意事项:可以点击系统中的“查询”按钮查找填加。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生源地就业主管单位名称”一般为生源地人社局;“档案转寄单位”一般为生源地人社局或人才部门;“档案转寄单位地址”要详细具体;“档案转寄单位电话”要真实准确;“档案转寄单位接收人姓名”不能为空,不能写学生本人姓名,如果没有具体人员,可写“负责人”或“档案室”。
2.选择“申请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后期再自行申请转寄档案”的毕业生
请认真阅读“档案托管同意书”相关内容,知晓托管相关政策。
(三)户口迁移信息
1.选择“是北京体育大学学生集体户,申请毕业离校时学校集中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
户口迁移地址要详细具体,应包含省市,例如:山东省**市**区******或山东省**市**县******。
如果户口需要迁到工作单位或读研学校:请与单位或学校确认详细地址。如果暂时不确定,请选择“是北京体育大学学生集体户,申请毕业离校后户口托管在校,后期自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户口需要迁回生源地:一般户口迁移地址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为准(如行政区划更改需与当地派出所确认落户地址)
2. 选择“是北京体育大学学生集体户,申请毕业离校后户口托管在校,后期自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
请认真阅读“户口托管同意书”相关内容,知晓托管相关政策。
四、后续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就业及档案信息更新
毕业生就业情况发生变化后,可随时申请信息更新修改。
毕业生填报的就业信息每周将同步更新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后期上级就业部门将对部分毕业生填报的就业信息进行线上核实,如果毕业生就业情况发生变化,请先在学校就业系统中更新修改,然后再反馈核实信息。
学校就业信息更新修改方式如下:
1.如果“档案转寄信息”不发生变化或“档案转寄信息”6月20日前发生变化,毕业生可在就业管理系统直接“申请退回”,或联系辅导员在学院就业管理平台中申请退回,退回后,请毕业生及时提交新的就业信息。
6月20日后,毕业生集中转寄档案信息将移交档案馆,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2. 如果6月20日后“档案转寄信息”发生变化,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提交就业手续变更申请
毕业生登录就业管理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就业手续变更申请”栏目中提交变更申请。如果之前提交过变更申请,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重新申请”按钮。
(2)学校审核变更申请
档案托管在校的毕业生,提交变更申请后自动审核通过。
系统显示档案已转寄、但确认档案仍在学校的毕业生,提交变更申请后请等待学校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毕业生提交新的就业数据
毕业生需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在“就业手续办理”栏目提交新的就业信息和档案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4.学校审核就业信息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
5.学校办理档案转寄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每周四集中将档案转寄信息移交档案馆。档案馆每周五集中转寄毕业生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时间转寄档案的,请毕业生与档案馆联系说明情况。
(二)户口迁移信息发生变化
6月3日,毕业生集中统一迁移户口信息报保卫部,保卫部集中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6月3日后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需自行联系保卫部、上地派出所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就业信息审核工作,通知到所有毕业生进行审核,确保就业相关数据正确、真实、完整。如果发现有就业材料、就业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严格遵守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联系人:武老师、褚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