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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14届面向西部、基层就业以及到农村工作毕业生发放奖励的通知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4-05-15 浏览量:197

 

关于为2014届面向西部、基层就业

以及到农村工作毕业生发放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鼓励我校毕业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基层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以及北京体育大学《关于鼓励毕业生面向西部、面向基层就业和到农村工作的奖励办法》[校办字(2009)10号]等文件的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就向2014届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到农村工作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励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本通知基层单位是指:除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以外的城市所辖县及县级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农村及城市社区;所奖励毕业生以其签订三方协议上签约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为准,违约或改派到西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不享受政策优惠和奖励。

        (二)奖励标准如下:

        1.对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毕业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对到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对到非西部地区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

       4.对北京市和各省市选聘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毕业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申请奖励时间及所需材料

         申请奖励的毕业生需将三方协议书复印件(或传真件)和奖励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院系进行审核,院系审核后将齐备的材料和汇总名单(电子版及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截止日期中午11:00前统一报送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将对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申请奖励截止时间如下:

        1.2014613日(周五)前提交有效材料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典礼上受到表彰,同时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

        2.613日至725日(周五)期间提交材料的毕业生将只获得奖励。院系不需重复报送已报送过的人员材料。

        备注:请毕业生务必在“奖励申请表”中将本人“中信银行卡”卡号写清楚,确保清晰无误。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如填报非本人卡信息学校将不予发放奖励;如在奖励发放前发生卡丢失、更换等情况应及时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奖励发放结束后告知学校的,学校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1.定向和委培的毕业研究生颁发证书,不予现金奖励。

        2.获得奖励的毕业生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出违约需办理改派的,需将奖励证书、奖金退还学校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3.毕业生奖励将由就业指导中心报财务处审核通过,于2014年9月后统一发放。

         本通知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2014届毕业生登记表.doc
        2.附件2北京体育大学2014年发放去西部基层奖励毕业生汇总表.xlsx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