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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通知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量:1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北京赛区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及相关高校和部门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职能处室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成功创业学生代表、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秘书处设立在北京邮电大学,负责赛事具体组织工作。

北京市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本校的初赛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得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以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者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大赛分为校级初赛和市级复赛。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团队报名和校级评审等初赛组织工作。市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量(必须在国赛网站报名的团队)和不同组别报名参赛团队数量、往届获奖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分配市级复赛名额。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市级复赛。

市级复赛分为网上评审和现场比赛两个轮次。通过网上评审,产生进入市级复赛现场比赛的项目。经过市级复赛现场比赛,并根据国赛组委会的分配名额,大赛组委会推荐市级复赛获奖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每所高校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月-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请各参赛团队5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校级初赛(4月—6月)。“北京体育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7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初选工作”获奖团队直接通过校级初赛。

3.市级复赛(7月—9月)7月底,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市级复赛网上评审,并将进入市级复赛现场比赛的项目名单反馈给各高校。各有关高校可利用暑期组织获得市级复赛现场比赛参赛资格的团队进行赛前准备及集训。9月15日前,大赛组委会组织完成市级复赛现场比赛,并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项目。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国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各参赛高校负责对参赛项目的参赛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审核。

国赛组委会将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服务信息。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ericis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活动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设高校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北京体育大学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