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量:180

尊敬的申请人,欢迎您到北京投资兴业,我们承诺为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与服务.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过程及有关知识,我们制作了这份《一次性告知

单》。为了避免办照风险,请您同时认真阅读我们编制的《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如您在办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请登陆“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gov.cn查询或直接到登记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在申请公司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登记。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股东人数应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股东资格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了解具体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

律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登陆我局网站获取。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到哪里办理执照

一般而言,您应该到公司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位于特定区域、从事特殊行业的公司,应当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到哪里去办营业执照”有关内容了解具体要求。

办理执照的主要步骤

名称核准后,如果申请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应先取得相应批准文件,然后登陆www.baic.gov.cn,下载办理指南和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参照指南说明准备相关文件。之后向工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如成功,则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执照,若不成功,则按照告知建议修改材料,准备再次办理。

温馨提示:

  1. 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材料。请登录我局网站www.baic.gov.cn,点击“网上登记“模块,注册用户后按照网站指导逐步填写。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为您先行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并详细指导您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
  2. 鉴于部分城区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直接办理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的方式。各工商机关的具体预约方式请您拨打属地工商部门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最后一页。)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以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股东资格证明

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类别的股东资格证明的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5

《指定(委托)书》

应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

6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7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8

补充信息登记表

 

 

温馨提示:

  1. 上述第1、5、8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 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 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设定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及各区县分局登记注册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岛(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

010-11616611

东城分局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010-65289733

西城分局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010-82141526

朝阳分局

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010-51069126

海淀分局

海淀区倒座庙6号

010-82692268

丰台分局

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010-63442835

石景山分局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010-88795976

门头沟分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

010-69859423

房山分局

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010-69366841

顺义分局

顺义区仓上街8号

010-89448087

通州分局

通州区永顺镇前上坡村一滨惠北二街

010-69547016

大兴分局

大兴区黄村镇京开路兴丰段3号

010-69227493

密云分局

密云县新南路49号

010-69041054

怀柔分局

怀柔区北大街14号

010-69687705

昌平分局

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仅受理内资企业设立业务)

昌平区城北街道南大街31(受理除内资企业设立以外登记业务)

010-69706142

平谷分局

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北街13号(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010-69962368

延庆分局

延庆县东外大街70号

010-69103252

燕山分局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二巷3号

010-69344637

开发区分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4号

010-67883587

天安门分局

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010-65286808

西客站分局

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三层

010-6334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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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口岸办公室

010-8416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