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素有“南孔圣地”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校园占86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2.23万平方米,办学设施齐全、功能配套、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富有现代气息。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立了“立足衢州,面向浙江,服务地方,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

学校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等二级学院7个,开设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26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8000余人,教职员工640余人。学校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力量不断壮大。现有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47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8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75人。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千人计划人选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19人,市级以上人才共计180人次,校地企三方合力创建博士工作站50个,切实提升教师应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和社会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与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流合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我校教学及科研水平,现决定面向台湾地区招聘高层次人才来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招聘学科专业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等学科相关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学科相关专业。

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等学科相关专业。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相关专业。

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农林经济管理等学科相关专业。

教师教育学院:数学、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相关专业。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相关专业。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尊重当地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台籍专家的管理规定;

3.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殊情况不超过45周岁;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二)业务条件

1.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专业课程讲授任务;

2.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研究工作基础、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3.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上具有协同合作的基础,在学术梯队或团队中具备以骨干成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综合素质。

三、引进人员相关待遇

(一)享受年薪人民币22万元以上(税前,根据学科专业等情况一人一议),按月发放;

(二)科研启动项目经费每年3万元;

(三)学校为引进的台籍人才办理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团体综合福利保障”险种(须引进的台籍人才健康状况符合承保要求,否则学校无须办理该险种,引进的台籍人才健康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免费提供校内教师公寓,每月宽带费、水费、电费合计额度500元以内免费,超出部分自理;每年可报销二次往返衢州和台湾的探亲路费(年报销限额1万元以内)。

四、考核管理

(一)衢州学院与台籍人才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一般为3年,全职在岗工作。聘期届满,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聘期少于3年的另行商议。

(二)聘期内,每年需至少完成320当量学时教学工作量,超工作量课时费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同时完成所在二级学院科研业绩相关要求。

(三)聘期内,台籍人才应积极加入学校相关教学与科研团队,开展教学、科研与学生课外学术指导工作。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含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发表论文著作、承担科研项目、专利、获奖、任职证明材料、本人应聘岗位要求以及台胞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石老师               

电话(传真):0570-8015033

E-mail:rsc@qzc.edu.cn                

学校网址:www.qzc.edu.cn        

校  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邮编:324000)

 

一、招聘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需求

人数

备注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工过程机械,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工,微生物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5


2

机械工程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光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9


3

建筑工程学院

(学科带头人)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现代结构理论,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地质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3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信息与通信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3


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带头人)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3


6

商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4


7

教师教育学院

(学科/学术带头人)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等学科下设专业

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

3

数学相关学科需博士研究生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带头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政治学,社会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博士

研究生

3


(二)博士研究生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需求

人数

备注

1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工过程机械,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工,微生物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6


2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农业机械化工程,森林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光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能源与动力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10


3

建筑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固体力学,工程力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现代结构理论,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经济与管理,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城市发展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技术与创新管理、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建筑文化,数字建筑,建筑智能信息技术,声学,光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等学科下设专业

6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15

数学相关学科需大数据方向

5

商学院

(专任教师)

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情报学、档案学和图书馆学,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金融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等学科下设专业

5


6

教师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研究人员)

学前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统计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9


中国古典文献学学科下设专业

1

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研究人员

7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2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社会学,中共党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2


9

创业学院

(专任教师)

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国防经济,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成人教育学,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2


(三)硕士研究生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需求

人数

备注

1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等学科下设专业

1


2

建筑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建筑文化,数字建筑,建筑智能信息技术,建筑学,声学,光学,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等学科下设专业

1


3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科下设专业

2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方向 

4

商学院

(专任教师)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金融学、统计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2


5

教师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学前教育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2


6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学科下设专业

2


7

体育工作部

(专任教师)

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学科下设专业

2


8

创业学院

(专任教师)

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1


9

机械工程学院

(实验教师)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光学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光学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农业机械化工程,森林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等学科下设专业

2


10

建筑工程学院

(实验教师)

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土木水利,地质工程,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声学,光学,数字建筑,建筑智能信息技术、道路与交通工程等学科下设专业

2

其中1人为教学秘书岗

1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师)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等学科下设专业

1


12

外国语学院

(实验教师)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科下设专业

1


(四)辅导员(思政教师)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需求人数

辅导员(思政教师)

以上列出专业均可

硕士研究生

5

二、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一)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二)学科带头人

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学术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近年来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或承担过重大重点工程咨询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优秀博士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突出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其他人才

紧缺学科专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具有特殊技能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要求,适度引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待遇

引进

类别

薪酬

(每年)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科研启动费

人才

津贴

(每年)

理工科

文科

学科领军人才

面议

60-100

面议

面议

面议

6-12

学科带头人

45-75

45

不低于150

面议

面议

4

学术带头人

按聘岗

20

80-110

15

8

2

优秀博士

按聘岗

20

80

6

3

1.5

四、应聘及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衢州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需要PDF或图片格式),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姓名+学位+学校+专业”命名)发送至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学院邮箱各1份(详见联系方式)。辅导员招聘会另行公告,请关注我校网站。

届时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本公告也将依据人员录用情况更新需求人数。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考试、考核;

5.体检;

6.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8.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程序各环节要求

1.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2.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学院校网(www.qzc.edu.cn),主管人事部门网站、各类人才招聘信息网、省市政府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属学院(部门)的主管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个人求职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审查。经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4.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条件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其他人员的招聘,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的设置需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具体考试与考核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对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人员的直接考核按以下要求进行:

(1)招聘岗位所属学院(部门)成立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组成员由学院(部门)领导、专家、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其他学院(部门)的专家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人,人事处负责选派。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审查、备案。

(2)考核推荐组可通过课程试讲、面试交流、材料审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形成考察报告,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学校研究

(1)人事处对学院(部门)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同意,提交碰头会讨论。

(2)经碰头会讨论通过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研究。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衢州市人民医院进行。

7.审批

拟引进人选材料报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的人员,在衢州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9.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六、联系方式

(一)二级学院(部)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联系人

电 话

E-mail

传 真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赵老师

0570-8026552

hcxy@qzc.edu.cn

0570-8026552

机械工程学院

陈老师

13616704567

chenming9966@126.com

0570-8026716

建筑工程学院

李老师

13757042939

jgxly@ qzc.edu.cn

0570-802652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吕老师

18957039680

meilei_lv@163.com

0570-8026600

商学院

戚老师

0570-8026515

qdm1999@163.com

0570-8025560

教师教育学院

吴老师

0570-8026588

w13957037113@sina.com


外国语学院

程老师

18957039188

xuchanghe12345@163.com

0570-802565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老师

13511409089

chengqzu@163.com


体育工作部

卢老师

0570-8026602

Lxw@qzc.edu.cn

0570-8026602

创业学院

林老师

13357015750

qzclf@126.com


学生处

栗老师

0570-8015019

qzxyxsc@163.com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石老师                 电  话:0570-8015033

E-mail:rsc@qzc.edu.cn                传  真:0570-8015033

学校网址:www.qzc.edu.cn              邮  编:324000

校  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人才应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一)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排名第一)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二)学科带头人

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学术带头人

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博士学位,近年来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或承担过重大重点工程咨询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优秀博士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突出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其他人才

紧缺学科专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具有特殊技能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要求,适度引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引进方式和待遇

原则上采取调入或录用的方式全职引进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境外人士按签订工作合同的方式引进。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与研究内容,学校提供相应的待遇:

单位:万元

待遇 引进
类别

薪酬
(每年)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科研启动费

人才
津贴
(每年)

理工科

文科

学科领军人才

面议

60-100

面议

面议

面议

6-12

学科
带头人

45-75

45

不低于
150

面议

面议

4

学术
带头人

按聘岗

20

80-110

15

8

2

优秀
博士

按聘岗

20

80

6

3

1.5

(一)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实行年薪制,学校根据引进人才承担的职责与其协商确定年薪标准和发放方式等,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学术带头人、优秀博士和其他人才按照岗位执行相应绩效工资。博士在绩效等级认定的前2期内(4-6年),其绩效等级不低于教师岗位绩效等级八级。

(二)根据优秀博士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购房补贴给付标准:到校工作3年内(入编当年度不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符合学校规定的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并且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A&HCI收录、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期刊论文)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的,按100%给付;到校工作5年内(入编当年度不计),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70%给付;到校工作5年内(入编当年度不计),未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50%给付。特殊情况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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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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