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
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和《北京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做如下部署,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就业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峰
成员: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核查时间:2018年9月10-28日
(二)核查内容及重点:2018届毕业生就业去向中灵活就业数据,包括单位用人证明、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三类。
三、核查方式
核查工作采取各学院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9月10-21日)
1.各学院(中心)对照核查内容及重点进行认真自查,进一步核查学生就业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虚假就业证明材料情况;与未就业毕业生联系,准确掌握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原因与求职意愿;核查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去向有无变化,并做好登记,重点做好就业去向发生变化毕业生就业材料的收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自主创业证明材料等);
2、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个人就业状况。
(二)学校核查(9月22-28日)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院(中心)就业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对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进一步摸排,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库。
四、材料报送
(一)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学院领导重视和布置工作情况;2.就业信息收集、组织自查专项总结及处理结果;3.针对教育部、北京市教委通知说明的问题逐一自查总结,重点在于“四不准”情况自查;4.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数据等。
(二)毕业生就业去向核查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毕业生姓名、学号、专业、学历层次、学院名称、原就业形式、就业形式是否有变化、材料是否齐全。
(三)就业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四)以上材料经学院盖章后于2018年9月21日(周五)11:30前报送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就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毕业生就业统计和数据报送工作负总责。
(二)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四不准”要求,务必做到: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对违反上述要求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学校将在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评选工作中对就业信息作假、违规者实行“一票否决”。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毕业生就业去向核查清单
学院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学历层次 | 原就业形式 | 现就业形式 | 材料是否齐全 |
附件2
承 诺 书
我单位认真贯彻学校就业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对毕业生上报就业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报送材料全部符合规定。
学院名称(盖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