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2022届毕业生同学:
为按时平稳完成2022届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现将2022届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手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内地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和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办理。
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需要办理。如果港澳台学生留在内地工作,工作单位要求办理报到证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办理。
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所有毕业生需根据就业情况,完成网上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三、集中办理就业手续流程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免收《毕业去向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就业管理系统中规范正确上传电子材料即可。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确定就业形式,准备相关就业材料
毕业生确定自己的就业形式和毕业去向(户档去向),并参照《附件1:就业手续办理信息采集一览表》准备好相关就业材料。
(二)毕业生提交就业数据
毕业生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jy.bsu.edu.cn)学生账号,或关注绑定“北体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个人账号(学生服务栏目),点击选择“就业手续办理”,根据自己的就业形式选择相应的栏目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
毕业生填报的信息主要包括:
1.学生基本信息。请核对生源地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请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修改。
2.就业信息。要完整、准确、规范填报就业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要求上传完整、清晰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3.报到证户口档案转递信息。报到证是办理户口、档案转递的唯一凭证,所以要求三者迁往的地区一致。需要户档托管在校的学生也需要完整填写。填写类型包括三类:
(1)签署就业协议书(单位解决户口、档案或定向)的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2)国内升学(户档去读研学校)的毕业生,填写读研学校的相关信息;
(3)其他就业形式的毕业生,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填写的生源地信息要与“基本信息”中的生源地信息一致。点击系统中的“查询”按钮可以查找相关信息,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社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确定,档案转寄单位电话、接收人姓名不能写学生本人的相关信息。
4.户口和档案是否托管在校。如果填报毕业生就业信息时,毕业生就业手续正在办理中,可以选择毕业后户档托管在校,待就业手续完成后再办理报到证和户档转移手续。户档托管在校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
(三)学院审核毕业生数据
学院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学院账号,对毕业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四)学校审核毕业生数据
学院审核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上传的证明材料对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复审并锁定。如果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锁定后,需要修改,可在系统中申请退回,或联系就业中心修改。
(五)就业材料集中办理
1.六月上旬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报学校保卫部、上地派出所,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六月中旬毕业生就业数据统一报北京市教委审核,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
3.六月下旬档案转寄信息报学校档案馆,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六)就业材料发放
第一批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于6月17日前发放到学院,由学院现场发放或邮寄给毕业生。
(七)后续手续办理
领取了报到证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到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确定档案是否转到该单位。
领取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相关派出所落户。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就业手续办理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专题培训会议,指导毕业生及时填写就业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体毕业生的就业数据填报、审核。学校将不定期公布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进度和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如果因学院组织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就业数据的报送,影响学校整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进程,将取消该学院和相关辅导员当年就业考核评优资格。
(二)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各学院在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签约就业“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是毕业生就业材料填报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毕业生就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如果发现有就业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辅导员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褚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
附件:1.就业手续办理信息采集一览表
2.户档托管在校政策解读
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5月15日
附件1:
就业手续办理信息采集一览表
“就业手续办理”栏目选项 | 对应的教育部就业去向 | 毕业 | 需准备(上传)的材料 | 需收集填报的就业信息 | 报到证户口档案去向信息 | 户档是否可以托管在校 |
签就业协议(三方) | 签就业协议就业 | 派遣 | 就业协议书(定向协议、录用证明)、接收函(北京上海深圳) | 就业项目类别、单位名称、所在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单位行业、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岗位类别等 | 都到用人单位 | 否 |
待分 | 就业协议书(相关录用证明) | 都到用人单位 | 是(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上海深圳单位无接收函前) | |||
出国(境)留学 | 出国、出境 | 二分 | 录取通知书 | 去往国家/地区、学校名称、专业名称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国内升学 | 升学 | 考研 | 公示、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 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校所在地 | 无报到证,户档去读研学校 | 否 |
非全日制研究生 | 升学 | 二分 | 录取通知书 | 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学校所在地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参军入伍 | 应征义务兵 | 二分 | 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 不需要收集信息 | 报到证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档案去部队,户口回家 | 否 |
签劳动合同 | 签劳动合同就业 | 二分 待分 |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和档案) | 单位名称、所在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单位行业、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岗位类别等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是 |
单位用人证明 |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 二分 待分 | 聘用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 | 单位名称、所在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单位行业、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岗位类别等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是 |
自由职业 | 自由职业 | 二分 待分 | 不需要 | 自由职业内容、自由职业所在地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是 |
自主创业 | 自主创业 | 二分 | 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提供的证明;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 | 具体创业项目/创业公司名称、创业所在地、创业所属行业、创业类型(实体、网络、工作室)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拟出国 | 其他暂不就业 | 二分 | 不需要 | 拟出国国家(地区)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拟升学 | 不就业拟升学 | 二分 | 不需要 | 拟升学学校名称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待就业 | 待就业 | 二分 | 不需要 | 待就业原因:求职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参军入伍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暂不就业 | 其他暂不就业 | 二分 | 不需要 | 不需要收集信息 | 报到证和档案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回家 | 否 |
附件2:
户档托管在校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户档托管
户档托管是毕业生毕业时由于一定原因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存学校的一种状态。比如,毕业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或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按要求将户档托管在校,或符合北京市关于毕业生户档留校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将户口和档案留存学校。托管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户口、档案在托管期间只能用于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户口不得用于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补办身份证、结婚、购房、考研、报考教师资格证等事宜,也不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档案馆可在暂存期间提供开具存档证明、政审等服务,不能办理考研、报考教师资格证等业务。
二、关于按应届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生在户口档案托管期间,可随时申请将户口档案办理到落实的工作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校均按应届生身份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已经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落实了具体工作单位、相关材料齐全的,学校均可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按应届生身份接收毕业生,需要咨询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来讲,毕业当年9月份后说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下一年份毕业的学生。
三、户口档案托管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毕业生在户口档案托管到期前,应主动申请办理户口档案的迁移手续。
到期后未办理的,户口按照“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的原则,将被北京市户籍管理部门强制迁出,户口迁移卡将保留在学校户籍管理部门,之后在全国各省份的户籍管理系统中都将无法查询到该毕业生的户口信息;档案仍会保留在学校,只可办理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手续,不再提供其他服务。
四、是否需要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建议
(一)对于毕业前已经落实了具体工作的毕业生,如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北京、上海、深圳还需要拿到解决户口的接收函)、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考上研究生和申请出国(境)留学成行的毕业生,不需要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直接去用人单位,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直接去就读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自主创业和申请出国(境)留学成行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直接回生源地,参军入伍的毕业生户口直接回生源地,档案从学校统一去部队。
(二)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可以将户口档案托管在校至服务期满。
(三)对于毕业前已达成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可以接收档案和户口,就业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待就业手续完备后将关系办理到工作单位。
(四)对于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但招聘程序未完成的毕业生,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待招聘程序完成后再根据情况办理相应手续。
(五)对于毕业前已达成就业意向,用人单位不可能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不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原因是:托管到期后,户口档案只能办理回生源所在地的手续,毕业时直接办理可以节省毕业生时间精力,如果到期后忘记办理,可能会产生户口被强迁、档案不能使用等问题。
(六)对于毕业后选择继续考研的毕业生,不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原因是:往届生报考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档案托管在校的毕业生一般无法缴纳社保,无法提供记录,不能正常报考,另外,考上研究生以后,也需要先将原毕业生户口迁回生源地,然后才能签到读研学校。
(七)对于毕业后选择继续申请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不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原因是:如果申请成功了,毕业生也只能选择将户口档案迁移回生源所在地,签证等手续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毕业时直接办理可以节省毕业生时间精力。
(八)对于毕业前还没有工作意向,毕业后选择回生源所在地工作或生活的毕业生,不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原因是:1.如果托管期间需要使用户口档案,不方便;2.如果在生源所在地落实了具体工作单位,一般当地人才部门就可办理就业手续,不需要回学校办理;3.如果确需要学校办理就业手续,学校可以为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九)其他毕业生,不建议办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