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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寒假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3-01-07 浏览量:2329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寒假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1日,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寒假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就业材料办理

办理对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一)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选择办理电子版或纸质版(带编号)。

1.电子版推荐表办理方式

(1)毕业生下载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审核。

(2)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电子章或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然后将盖章后的推荐表电子照片发送给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求学院盖章,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将推荐表直接发送给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3)就业中心将盖章后的推荐表电子照片发送给学院或毕业生。

2.纸质版推荐表(带编号)办理方式

(1)毕业生联系辅导员领取(一般通过邮寄方式)。如果辅导员手中暂无纸质版推荐表(带编号),请辅导员与就业中心联系,可代为邮寄。

(2)毕业生填写完整后交给学院审核盖章。

(3)学院或毕业生联系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二)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毕业生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选择办理电子版、纸质版(带编号)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网签。

1. 电子版就业协议书办理方式

(1)毕业生下载就业协议书电子版(见附件)。

(2)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培养单位基本情况(联系人为辅导员)填写完整后,用人单位加盖单位电子章或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3)毕业生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y.bsu.edu.cn/)毕业生个人账号,填写“就业手续办理/签就业协议”栏目,同时上传就业协议书电子照片(单位盖章即可)。往届毕业生需先填写“就业手续变更申请”栏目,变更申请通过后(原来户档托管在校的自动通过)才可填写“就业手续办理/签就业协议”栏目。

(4)毕业生将用人单位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审核,加盖学院电子章或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然后将就业协议书电子版发送给就业中心审核。

(5)就业中心根据就业协议书审核毕业生在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上填报的就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就业工作专用章。

(6)就业中心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电子照片发送给学院或毕业生。

2.纸质版就业协议书(带编号)办理方式

(1)毕业生联系辅导员领取(一般通过邮寄方式)。如果辅导员手中暂无纸质版就业协议书(带编号),请辅导员与就业中心联系,可代为邮寄。

(2)毕业生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培养单位基本情况(联系人为辅导员)填写完整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毕业生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y.bsu.edu.cn/)毕业生个人账号,填写“就业手续办理/签就业协议”栏目,同时上传就业协议书电子照片(单位盖章即可)。往届毕业生需先填写“就业手续变更申请”栏目,变更申请通过后(原来户档托管在校的自动通过)才可填写“就业手续办理/签就业协议”栏目。

(4)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院审核盖章(一般通过邮寄方式)。

(5)学院盖章后联系就业中心审核盖章,盖章后交毕业生(一般通过邮寄方式)。

3.“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签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可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wq.ncss.cn/)发起网签。往届毕业生未开通网签系统。系统使用方法详见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材料办理

毕业生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发送给辅导员审核加盖学院公章,之后发送给就业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如果需要纸质材料,一般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二、取消就业报到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三、档案转寄

(一)办理对象:目前档案暂存在校的往届毕业生。

档案已经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的,请从当前档案管理部门直接调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调档,2023年6月底统一办理档案转寄手续。需要政审审查档案的同学,请与档案馆联系确定档案审查方式。

(二)办理方式

1.毕业生提交就业手续变更申请

登录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y.bsu.edu.cn/毕业生个人账号,或关注“北体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学生服务栏目绑定个人账号,在“就业手续变更申请”栏目中提交变更申请。如果之前提交过变更申请,需要再次申请变更的,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重新申请”按钮,然后填写变更申请信息并提交。

2.学校审核变更申请

户档托管在校(待分)的毕业生,提交变更申请后,会自动审核通过

系统显示已办理过派遣手续(已派遣到单位、生源地或已上研),但确认档案仍在学校的毕业生,提交变更申请后请等待学校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3.毕业生提交新的就业数据

变更申请通过后,毕业生需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在“就业手续办理”栏目提交新的就业信息和户口档案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户口和档案是否托管在校”选项,要更改为“否”。原来签约北京、上海、深圳的毕业生,拿到户口接收函(证明)以后,需要上传户口接收函(证明)的照片,将“是否有户口接收函”选项更改为“是”“户口和档案是否托管在校”选项自动更改为“否”

4.学校审核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将档案转寄信息发送给档案馆。

5.学校办理档案转寄

寒假期间,档案馆集中转寄档案时间为2023年2月1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时间转寄档案的,请毕业生与档案馆联系说明情况。

四、户口迁移

请联系保卫部户籍科办理。

五、党组织关系转递

(一)设立分党委的学院,毕业生联系学院分党委直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二)设立党总支的学院,毕业生联系党总支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递手续。

六、联系方式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010-62989251、13810224534(同微信)

档案馆:010-62989540、010-62972617(每周三到馆值班)

保卫部户籍科:010-62989246

党委组织部:010-62989254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1月7日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docx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模板.pdf.pdf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docx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说明(背面内容).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