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同学:
《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必备材料,现就登记表填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要填写人员
2023届毕业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填写。
二、工作安排
(一)领表
请各学院5月22-24日按毕业生人数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南办公楼102室)领表,本科生领取《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院领表后,应将登记表及时分发给毕业生填写。
(二)填表
毕业生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以前全部内容,并在“个人承诺”部分签字。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中的“导师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由研究生导师据实填写并签字。填写完毕后,登记表交学院。
(三)学院审核盖章
学院对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或毕业生所属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填写“班组鉴定”并签字。在“班组鉴定”处加盖学院公章。
(四)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请各学院6月16日前集中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南办102室)审核登记表,提前在“学校意见”处填写“情况属实”。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意见”处加盖学校就业工作专用章。
(五)装入毕业生档案
盖章完毕后,学院将登记表领回学院妥善保管,根据档案馆收集毕业生档案工作安排,将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按照时间安排完成登记表填写,避免影响学校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统一邮寄。
(二)请务必组织全体毕业生规范填写,不要漏掉一人,避免毕业生档案材料不合格或缺失,影响毕业生正常入职、提干、评职称等。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