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4-07-14 浏览量:348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到基层、到中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推荐对象应是在重点领域就业、基层就业、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毕业生。推荐对象要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在基层工作或自主创业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择优推荐到北京市教委,并在学校相关网站进行宣传。市教委将根据各校推荐情况,选择优秀典型人物代表在“‘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百场宣讲活动启动仪式”上进行现场宣讲(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并通过《成功就业》新媒体矩阵以及其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推荐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材料,字数限2000—3000,内容需以第三人称视角撰写,故事性强,有感染力,不插图/表。标题要凝练概括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事迹。每篇事迹材料需单独附2-3张个人高清照片(JPG文件),如有获得奖励荣誉,请另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2.推荐表:填写《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表》,表格见附件。推荐表的最后一栏填写学院推进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后期对接宣传事宜。

3.材料提交:请将每位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并按“学院名称+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汇总材料”格式命名,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17:00前,将就业创业先进典型个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邮箱:24162560@qq.com。

联系人:武老师,电话:010-62989251

附件: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荐表.docx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