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在开展暑期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核查工作的基础上,近期需对202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再次进行核查,以确保8月31日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统计准确。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8月22-29日
二、核查对象
全体毕业生。重点核查原登记为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需进一步重点核查毕业生明细表》将以微信形式发送给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
三、核查内容
(一)原来登记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如果落实了毕业去向,请据实登记去向类别,并按要求规范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二)原登记为自由职业、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如果就业情况发生变化,比如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请及时登记修改就业信息,并收集劳动合同(首页、合同期限页、盖章页)或就业协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核查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核查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开展核查。
(二)请8月29日前将《需进一步重点核查毕业生明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24162560@qq.com。
(三)如果毕业生就业情况发生变化,请在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申请退回就业信息,并及时填报更新最新就业信息,或将新的就业信息发送给就业中心联系人代为更新。
联系人:武老师、褚老师 联系电话:62989251
附件:需进一步重点核查毕业生明细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