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量:630

各学院:

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央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应就业尽就业,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帮扶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形成“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干部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学院重点群体毕业生实行分班级责任制,明确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教练等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实现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学院、专业平均水平。

二、强化思想引领,树立正确就业观

要全面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加强学生就业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以及志愿西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引导毕业生积极面向体育行业、基础教育领域就业,积极到中小微企业、新业态相关岗位就业,先就业后择业。积极宣讲优秀校友及朋辈典型就业事迹,增强学生就业信心,形成“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

三、强化精准施策,提高就业帮扶实效

各学院要为每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安排一名教师为就业导师,开展“一对一”帮扶,每名就业导师帮扶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人。就业导师一般应选择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社会资源广的学院领导、班主任、专任教师、教练等担任。帮扶工作主要包括: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就业计划、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为其提供针对性就业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毕业离校前推荐有效就业岗位不少于5个,指导督促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招聘活动不少于3次,参加学校就业托底帮扶计划、宏志助航计划、简历面试指导等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等不少于3次。

四、强化人岗匹配,全面拓宽就业渠道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广泛走访相关单位。通过走访深化多领域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市场化就业渠道。要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等提供有效岗位,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招聘活动。要动员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学院开发和搜集的岗位信息优先推荐给重点群体毕业生。

五、建立帮扶登记制度,切实落实帮扶责任

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原则上以学校“困难生”系统认定的为准。如果学生家庭情况确实发生了变化,需要修改困难生类别,请学院1月16日前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信息(附件1,含名单,将发送到202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群),对于当前未落实去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要分别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附件2)。登记卡“毕业生基本信息”内容由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填写后将登记卡分发给就业导师,由就业导师记录毕业生就业进展和帮扶工作情况。学院要定期督促检查就业导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登记卡填写情况。学校将通过重点群体毕业生座谈、到学院督查等形式,检查各学院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请各学院1月20日前,将附件1和每名未落实去向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登记卡电子版(附件2,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放到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XX学院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材料”命名,发送到462313574@qq.com;附件1纸质版(筛选出本学院学生,直接打印即可,不需要打印“就业意向和进展情况”内容),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南办公楼102室)。 

工作联系人:褚老师、武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

 

附件1: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信息表

附件2.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登记卡.docx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