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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及户口档案去向登记的通知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4-06-03 浏览量:123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工作,准确登记并掌握毕业生毕业去向,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同时确保毕业生各项就业数据真实可靠,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毕业生毕业去向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以下毕业生不需要填写《北京体育大学201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及户口档案去向登记表》(以下简称《去向登记表》)

已签署完“就业协议”,并且用人单位能够接收档案和户口的,需网上提交个人毕业去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按照“签就业协议”处理,不需要填写《去向登记表》。

已有“研究生调档函”和“出国offer”的毕业生需网上提交个人毕业去向,按照“已上硕”或“已出国”处理,不需要填写《去向登记表》。

“参军入伍”、“西部志愿”的毕业生不需要填写《去向登记表》。

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定向生、委培生不需填写《去向登记表》。

2与用人单位签署“签订劳动合同”,或开具“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需如实填写《去向登记表》,并网上提交毕业去向,院(系)辅导员根据“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单位用人证明”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或户口,“就业协议”按照“单位用人证明”处理。如果已领取“就业协议书”,但还未交回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去向按“单位用人证明”处理,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

“签订劳动合同”和“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户口、档案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申请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办理二分报到证。

(2)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有关精神,2014届毕业生户口、档案原则上不能留存学校,但考虑到我校毕业生实际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正在为其办理就业审批手续,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开具了“单位用人证明”的毕业生,可选择户口、档案暂缓派遣,将户口、档案暂时冻结在学校至2014年12月31日(冻结期间户口档案不能用于办理除就业手续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宜)。办理户口、档案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在网上提交毕业去向时需同时下载并填写“北京体育大学2014年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申请表”。

3毕业去向为“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拟继续升学”、“拟出国”及“待就业”的毕业生,需如实填写《去向登记表》,并网上提交毕业去向,院(系)辅导员进行审核。此类毕业生户口、档案应迁回生源所在地,办理二分报到证。

4、工作要求

(1)《去向登记表》需一式三份,院(系)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毕业生、院(系)和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留一份。《去向登记表》可在北京体育大学就业信息网(jy.bsu.edu.cn)“下载专栏”中下载。

(2)2014年毕业生毕业去向及户口档案登记办理手续截止时间为6月6日(星期五),请各院(系)及毕业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网上提交和审核工作。

(3)各院(系)上报毕业去向材料的时间见附件2,地点待定,毕业年级辅导员必须到场,所有上报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并将三份材料分开,按照专业、学号排序。

以上事宜,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办公时间打电话至62989251咨询。

 

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201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及户口档案去向登记表.doc

附件2毕业去向及户口档案去向材料报送工作时间安排.doc

2014年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申请表.doc

用人单位证明.doc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