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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研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的规定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量:497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由辅导员在我校就业管理系统的院系平台统一进行处理。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填写就业去向后,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学〔2014〕7号)规定,在6月5日学校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前可以择业,进行就业去向变更,但6月5日学校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后,提出就业去向变更的只能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如果提出就业去向变更的,由研究生院出具取消考研资格的证明,只能派回生源所在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