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后及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如同时考虑就业,要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征得对方同意,并在签定就业协议书时注明,方可列入学校就业方案。
若考取研究生(凭接收函)以及出国(出境)成行,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事宜;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未能成行的毕业生要求就业的,当年10月30日前落实就为单位并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可为其办理派遣手续;超过10月30日的,回生源省市就业。
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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