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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人才引进及住房补贴政策

来源:默认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量:29276

广州 2021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类型

内容

年龄

在广州参保年限

备注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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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保记录(1个月)

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学历入户

具有博士学位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但毕业院校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人才有参保记录(1个月)即可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广州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

职称入户

具有高级职称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技能入户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高级技师

45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技师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具有高级工

35周岁以下

连续2年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二)以下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1、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2、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3、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4、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5、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补贴标准:

(一)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

(二)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住房补贴额度的50%。其中,首次申请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满1年后,且引进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时提出。第二次申请应在首次申请获批1年后提出。

(三)两次申请均应在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之日起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天河区

1)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按照每月2500元的标准,毎年集中发放一次,最长可享受3年;

2)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杰出人才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优秀人才按照毎月1200元的标准,1年集中发放。

 

海珠区

自行解决住房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区创新创业人才,领军人才按5000元/月、高级人才2500元/月、创业人才1500元/月的标准享受住房补贴。

 

越秀区

高端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尚未在广州市内规定范围内购买住宅的,可按最高1万元/月的额度申请住房补贴。高端人才对越秀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特别巨大的,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奖励住房一套。

 

增城区

1)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用于创新领军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2)院士专家:在院士专家工作站挂牌期间,为每个院士专家团队安排一套人才公寓,最高150平方米,免租入住,由院士专家团队使用。

从化区

1)引进的教育杰出人才:最高可享受税后350万元的安家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税后5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的购租房补贴;

2)引进的教育骨干人才:最高可享受税后100万元的安家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税后4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的租房补贴。

番禺区

1、(1)基础教育杰出人才:校长,最高可享受税后300万元安家补贴,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10年免租金入住的人才公寓1套,或按每月税后3000元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教师,最高可享受税后200万元安家补贴,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税后3000元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

2)基础教育骨干人才:最高可享受税后110万元安家补贴,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税后3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

2、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分三期拨付,首期20万元在申领通过后拨付:或按租房屋租金的50%给予租房补貼,上限为1500元/月,补貼期不超过24个月。

南沙区

1、 高层次人才

(1) 持A证、B证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可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安家提高到1000万元。

(2) 持C证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按照每天500元、3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每年不超过250天),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提高到每1000元。上述人才3年内在南沙区首次购买区内唯一住房,可分别一次性追加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追加50万元;

(3) 持有A证、13证且未享受安家补贴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期3年。

2、骨干及高管人才

(1) 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住房补贴为2万元/人;

(2) 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住房补贴为4万元/人:

(3) 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住房补贴为6万元/人。

3、 高层次教育人才

教育领军人才,享受毎人500万元安家补贴;

教育杰出人才,享受毎人300万元安家补贴;

教育重点人才,享受毎人150万元安家补贴;

教育优秀人才,享受每人100万元安家补贴;

教育后备人才,享受每人60万元安家补贴。

4、 高层次卫生人才

医学领军人才,每人500万元安家补贴;

医学杰出人才,卫生哲才,每人300万元安家补贴;

医学重点人才、卫生慧才,每人150万元安家补贴;

医学优秀人才、卫生英才,毎人100万元安家补贴;

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毎人60万元安家补贴。

5、 人才公寓

未享受安家补贴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可申请约200平方米人才公寓,在本区全职工作满10年,可申请获赠所住人才公寓。其他杰出人才可申请约150平方米公寓,优秀人才120平方米公寓,骨干人才、青年后备人才100平方米公寓,储备人才60-80m2公寓。

黄埔区

(1)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8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购房补贴:未享受购房补贴,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资助期为3年。

(2) 骨干人才给予3万元万能津贴,对新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万元,给予入户奖励。

(3) 对出站(基地)到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费。

(4) 新引进的杰出人才,骨干人才分别给予税后150万元、80万元安家补贴和96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5) 新引进的医学钡军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每月3000元工作补贴,补贴期3年^

(6) 毎年评选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给予毎人6000元住房补贴-

(7) 来享受购房补贴、万能津贴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可申请一套最高150平方米100%租金补贴的人才住房:一套最高120平方米50%租金补貼的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补貼期均为5年。

(8) 骨干人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最高90平方米50%租金补贴的人才住房,补贴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