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调站:
为总结办班经验,展示办学成果,做好内地新疆班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和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跟踪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内高班(兼顾协作计划(预科班)、统招)生源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生为主,重点推荐留内地就业、特别是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自立自强典型、自主创业成功典型。推荐名额不限。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意识和“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三)在就业、创业岗位上敬业奉献,成绩突出,事迹具有代表性。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审核推荐材料。
1.个人事迹。①个人事迹简述(WORD文档、存入典型事例文件夹,文件名:省市+院校名称+20XX届+专业+姓名+个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并包含性别、民族、生源地、就读高中、大学学校名称、专业、主要成绩、荣誉,附注个人及审核推荐人手机号、邮箱);②就业或自主创业经历、荣誉等(WORD文档、存入典型事例文件夹,文件名:省市+院校名称+20XX届+专业+姓名+就业创业经历,第三人称,3000字以内)。
2.典型工作照。能反映职业和个人特点的工作照3-5张(图片格式、高清质量、至少500KB以上,照片务必备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不可插入文档中,存入典型事例文件夹。)。
3.典型事例。由毕业生撰写→各内派管理教师编审、推荐→各协调站站长审核、汇总(格式见附件1),同时,每个典型事例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名:附件1中的序号+大学名称+20XX届+姓名)。
(二)建立就业工作台账。请各内派管理教师主动加强与高校就业部门的联系,向其提供毕业生名单信息,协调各校及时反馈内地新疆班毕业生(含内高班、协作计划(预科班)、统招生,以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为主。)留内地高校就业情况、内高班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内外单位赴内地高校开展新疆籍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情况,协同建立内地新疆班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见附件2、3、4)。同时,利用多种途径通知应、历届内高班生源毕业生及时登陆“新疆班”网站(www.xjban.com),按照“内高班大学生报到登记及档案查询系统”提示及时填写、修改个人信息。
(三)材料报送时间。各协调站站长负责统一将附件1、2、3及典型事例文件夹(打包)于6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54542100@qq.com。
未派驻内派管理教师的院校,请协调站站长统筹,各站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由各内派管理教师联系敦促高校将《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协调站站长,由协调站站长汇总后,分别于6月30日、12月30日和次年6月30前各统计一次发送至邮箱54542100@qq.com,以便统计、掌握就业率。
请各协调站站长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合理分解任务,及时安排片区内各内派管理教师分工负责,加强与派驻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驻点高校、辐射高校以及所有承担新疆籍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学工、就业等部门的主动对接,力求务实高效地完成以上工作任务。附件1-3和附件4报送及采用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
联系人:舒小君0991-7753762、0991-7753763(传真)
电子邮箱:54542100@qq.com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自治区内学办
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科102室
附件:1.内地新疆班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汇总表
2.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毕业生留内地高校就业情况汇总表
3.内地高校2017届新疆籍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汇总表
4.2017届内地新疆高中班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
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