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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入园创业项目的通知

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量:214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继续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负责人条件

1.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统称创业团队)负责人;

2. 北京地区高校2016届毕业生创立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3. 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北京市大学生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的项目;参加过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项目、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通讯等IT行业,互联网+创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5.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餐饮类、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并拥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向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入园评审。

3.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即可进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具体办理入驻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另行通知。

四、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项目入驻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2.创业计划书(电子版)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高新技术企业须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等)。

五、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简介

2015年10月,北京市教委与中关村软件园合作共建“北京市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主要孵化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通讯等IT行业,重点支持互联网+创业项目。

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软件园)坐落在中关村软件园23号楼孵化加速器二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30个项目团队办公;园区为创业团队提供最长2年的免费办公场地进行孵化服务,集创新实践、创业训练、创业孵化于一体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成为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示范基地。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