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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宝玉直实验小学公开招聘编制教师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量:24
提示!请毕业生同学警惕虚假信息,如遇要求汇款的情况请务必不要汇款并及时与辅导员老师或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010-62989251/62982287

单位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联系电话: (020)89185372


这里是宝玉直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核心校!集团总校长赖海虹的高位引领下,我们打造“宝石文化·闪光教育”,坚信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宝石”,每位老师都是雕琢宝石的“琢玉师”。

地铁8号线和广佛线双轨直达学校,生活便利拉满,下楼就是烟火气,转身即书卷香,现代化校园氛围感直接拉满!

这里是3000+师生共筑温暖大家庭,是海珠区规模MAX、质量TOP的优质公办小学,在这里工作,既有成就感,更有归属感。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资格条件咨询)、400020161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具体可查官网


附件1: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docx

附件3:202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资格复审材料清单(2026年毕业生.doc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在招职位

  • 职位详情: 小学体育老师 (2026.04.30)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工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每月薪水:

    招聘人数:1 人

    性质:中初教育单位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职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或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具备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年龄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或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26年4月7日。

    2.2026年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2026年毕业生聘用人员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10.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体检环节合格的报考人员;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