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志于从事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适应相应岗位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2022届或2023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其中2023届硕士毕业生应聘的,须满足9月份到岗实习的要求;

    3.有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4.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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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 工作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招聘人数: 5 人
  • 行业:
  • 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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