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

(三)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其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回国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一年及以上海外教育经历且学成回国两年内初次就业,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同时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 class="">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 工作地点: 北京市
  • 招聘人数: 38 人
  • 行业:
  • 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 所在地:北京市
  • 链接:https://hrzp.buu.edu.cn/

其它在招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