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23331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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