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深受同行专家认可和赞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二)年龄要求
学科带头人、中都学者特聘教授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中都学者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 (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殊需求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要求
引进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科研要求
各类人才科研业绩要求详见《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办法》。
(五)教学要求
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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