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强;

(二)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

(四)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班级管理能力强,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优先考虑。

1. 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 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并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3. 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4. 有特殊专长,获得院级、校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须加盖相应主管部门公章);

以上四类人员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须在70分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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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 工作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
  • 招聘人数: 10 人
  • 行业:
  • 性质:中初教育单位
  • 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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