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日;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5.现为滨海新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 class="">
-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 工作地点: 天津市
- 招聘人数: 2 人
- 行业:
- 性质:医疗卫生单位
- 所在地: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