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我校报到条件完成入职手续;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 class="">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 工作地点: 天津市
  • 招聘人数: 2 人
  • 行业:
  • 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 所在地:天津市

其它在招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