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3.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4.持有与应聘岗位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当与应聘学科相关(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报名参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证明报名应聘,但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有海外留学经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前保健学科者,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者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应聘人员应该符合招聘条件,对于特别优秀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年龄。详见《2026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及《2026年静安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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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 工作地点: 上海市
  • 招聘人数: 5 人
  • 行业:
  • 性质:中初教育单位
  • 所在地: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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