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能够以德立身、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学风严谨,求真务实,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富有创新意识和协作精神,基础理论扎实,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3. 非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条件

教授/副教授岗位: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已受聘相应职称的优秀教师,或综合素质较好、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教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能力突出或专业急需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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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详情

  •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 工作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招聘人数: 1 人
  • 行业:
  • 性质:高等教育单位
  •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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