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学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9月30日。 “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及岗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 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