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9年博士后研究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学科和领域
(一)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研究领域:
1、“一带一路”区域经济与管理的相关研究
2、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欧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3、区域经济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相关研究
4、反贫困的可持续性研究
(注:按博士后培养要求,欢迎跨学科研究,鼓励使用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新问题)
二、申请条件
(一)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5岁以下;
(二)具有较好的经济学相关学科研究基础和学术水平(专业不受限制,具有区域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国际经贸、金融学、统计学、财税等相关专业的可优先招收);
(三)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后必须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四)自带课题有经费保障的申请者优先招收;
(五)本校教师暂缓招收,主要招收疆内外其他高校的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相关待遇
(一)每年享受8万元博士后津贴(2年);
(二)学校提供周转房一套,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享受新疆财经大学校内科研奖励的政策;
(四)出站后可优先到新疆财经大学就业,入职后按照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以“办事者”身份注册、登录“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博士后网站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必须填写准确;注明是否迁户口,“户口簿首页地址”和“所属派出所”必须与户口簿或户口卡一致;婚姻和子女状况须填写清楚;工作和学习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完整。
2.《专家推荐信》(两位具备博士指导教师的专家)
其中一位专家应为申请人博士指导导师,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应有一位国外专家作为推荐人。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出具原培养单位提供的书面统招统分毕业生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或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相关内容。证明必须包含“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或类似内容,证明盖章为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以上人员若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相关单位人事部门须予以明确注明(若迁户口,必须注明)。离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同时,所在单位无人事权限的在职人员及个人在人才服务机构保存人事档案的人员,需由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申请人当前身份”第3栏或另附证明,不需提供单位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留学回国博士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二次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提供前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三份)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及学位办公室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三份)
6.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一式三份)
7.博士学位论文摘要(1500-3000字)及其他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8.拟于进站后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3000字左右)
五、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流动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者接受新疆财经大学博士后学术委员会面试并进行进站陈述和答辩,博士后学术委员会根据“确保质量,择优招收”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经过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的拟录用人员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
(五)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结果,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12
联 系 人:史青
联系电话:0991-7842171 15899191198
电子信箱:416192872@qq.com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主要学科和专业
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旅游管理、法学、新闻传播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媒、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类别和要求
(一)特聘制引进(柔性引进)
特聘制引进是指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高层次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契约管理的人才引进方式。引进对象包括学术领军人才、杰出学者(具体条件和待遇见附表1)。
(二)入编制引进
入编制引进是指引进人员进入自治区编办和人社厅批准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优秀博士等四个层次(具体条件和待遇见附表2、3)。
三、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可享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项待遇;可申报自治区关于高层次人才的各类项目。
(二)校内待遇按照《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执行(具体待遇见附表1、2、3)。
(三)其他事项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我校招聘方案将通过各种适当的途径和媒介向海内外发布,常年招聘。
(二)接受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并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须包括:(1)个人简历(应包含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和学习经历、家庭成员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概述本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近5年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项证书以及专利、奖项,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佐证材料等;(3)身份证(护照)、学历与学位证明(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任职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4)其他能够证明应聘者水平、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并履行面谈、试讲和考察等其他相关程序后,择优确定人选以及引进待遇的标准。
(四)正式聘任。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后,并在自治区编制和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引进人才正式到岗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0991-7842171(工作时间:10:00-14:00,15:30-19:30)
E-mail:xjcjdxrsc@163.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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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 工作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 招聘人数: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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