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就业指导体系建设,为学院开展“全员全学涯全覆盖”的就业指导服务提供资源支持,提升就业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特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室设置及申报条件
根据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需要,可以申请设立生涯发展、升学深造或某一具体就业方向的就业指导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负责工作室总体建设运行;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专业相近、毕业生就业方向相近学院的就业工作人员组成团队共同申报。
所有成员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无师德师风问题,有丰富就业创业指导经验人员优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整合校内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开展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有关讲座、培训、政策宣讲、一对一咨询、参观考察、实习实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学生职业认知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充分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根据主要咨询指导方向,积极进行访企拓岗,开展招聘相关活动,深入了解就业市场人才供需状况,不断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三)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开展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参加就业创业有关培训、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工作室成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能力。
(四)开展工作经验总结梳理。每年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评审及管理
(一)评审办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工作室进行评审,根据学生就业实际需求和工作室申报材料,第一批支持建设4-5个工作室,对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颁牌。
(二)日常管理。加强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履行工作任务较好的工作室,每年持续进行资助支持。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室,经提醒后仍无改观的,不再进行资助支持。所有工作室不得面向学生开展盈利性活动。
(三)成员变动管理。工作室成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不适合再从事相关工作的,可申请进行调换、补充。
四、支持资助措施
(一)为工作室提供社会专业机构资源支持。
(二)每年为工作室提供一定的就业创业活动经费支持。
(三)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培训、会议等,并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四)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类就业创业课题申报。
(五)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担任各级各类就业创业竞赛评审工作。
(六)表现优异成员,纳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表彰推荐范围。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表(附件),经工作室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6月6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24162560@qq.com,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提交至南办公楼110室。
联系人:武老师,电话:010-62983104
附件: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