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7届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我校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认真开展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我校2027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预计2027年取得毕业资格(含结业)的所有本科生、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登记时间安排
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后,请及时登记毕业去向信息,落实一个登记一个。
毕业生签署完成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收到出国留学录取通知书或考研录取公示后,应及时登记毕业去向;保研毕业生、单位定向毕业生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登记;现役运动员应于2027年3月底前完成登记。所有毕业生(含未就业毕业生)应于2027年6月10日前,根据当时就业情况完成毕业去向登记。
登记后,如果毕业去向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毕业去向信息。
三、登记流程和内容
(一)确定毕业去向类别
毕业去向包括就业、升学、未就业。毕业去向具体类别详见《附件1:毕业去向类别界定及登记情况说明》,请毕业生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确定自己的毕业去向类别,并准备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二)登录登记平台
登记平台为:北京体育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毕业去向(转档)信息登记”栏目。登录方式有两种:
1. 通过电脑端“北京体育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https://jy.bsu.edu.cn/)”登录。毕业离校前,在“学生”登录窗口,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方式登录;毕业离校后,在“校友”登录窗口,以账号(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8位)方式登录。
2. 通过手机端“北体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学生服务”栏目登录。需要绑定毕业生个人账号信息。
(三)填报毕业去向相关信息
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毕业去向类别,点击选择登记平台中相应的毕业去向栏目,填报相关信息。毕业生提交毕业去向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毕业去向登记表》,毕业生可保存备查。
填报内容主要包括:
1. 毕业去向信息
每一种毕业去向类别填报的内容不同,请根据页面提示完整、准确、规范填报相关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注意事项:签就业协议(三方)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工作单位名称”要完整准确,和公章保持一致。毕业去向为自由职业,离校前(2027年6月18日前)登记的须提供填报前3个月内的收入流水,离校后登记的须提供填报前1个月内的收入流水,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2. 档案转递信息
毕业生可以申请毕业离校时集中统一转寄档案或申请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
注意事项:
(1)如果档案需要去工作单位或升学学校,请与单位确定详细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收件人等信息,档案转寄信息不确定的,可以申请“毕业离校后档案托管在校”,待确定后再申请转档。
(2)如果档案不去工作单位、升学学校,一般应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转寄信息应填写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使用登记页面中的“生源地档案转寄单位查询”功能查找、添加。“档案转寄单位收件人姓名”不确定的,可填写“档案室”或“负责人”。建议学生电话咨询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3. 户口迁移信息
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户口情况选择相应的户口迁移安排选项。
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地址要完整准确,应包含省市,例如:山东省**市**县******。如果户口需要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地址一般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信息为准。
(2)如果选择户口托管在校的,托管时间为2027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托管到期后,毕业生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照“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的原则,户口将被北京市户籍管理部门强制迁出,户口迁移证将由学校保卫部管理,毕业生可自行联系领取。
(四)毕业生报送就业证明纸质材料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的毕业生,如果签署了纸质就业协议书,需到学院及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毕业生,需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亦可另行出具)交辅导员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包含离校后聘用期限不低于6个月、工资收入情况(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等内容。
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需将《毕业去向登记表》(附件4)、收入流水材料纸质版交辅导员审核。
其他毕业去向的毕业生不需要提交纸质就业证明材料。
(五)学院审核
毕业年级辅导员等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电脑端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平台(https://jy.bsu.edu.cn/)学院管理账号,在“毕业生管理/毕业去向(转档)信息登记”栏目学生列表中,点击学生对应的“审核状态”栏,可查看学生提交的毕业去向信息。请根据学院掌握的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及毕业生上传的证明材料,对毕业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证明材料、自由职业的《毕业去向登记表》及收入流水材料交就业创业中心(南办102室)。
(六)学校复审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毕业去向信息进行复审并锁定。
(七)学校报送毕业去向相关信息
1.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按要求定期将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
2.2027年6月7日,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报学校保卫部,保卫部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典礼前将把户口迁移卡发放到学院。6月7日后确定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请自行联系保卫部办理。
3.2027年6月18日前,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转寄信息集中移交学校档案馆,档案馆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寄手续。6月18日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每周向档案馆集中移交一次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
(八)登记后修改毕业去向信息方法
有三种方法,如果在2027年6月18日之后申请转寄档案,必须采用第二种方法。
方法一:毕业生点击就业管理平台“毕业去向(转档)信息登记”栏目,点击页面上方的“核查我填报的毕业去向 >> 进入”,进入已填报毕业去向信息的页面,在页面底部点击“申请退回”,学校审核退回后,毕业生可填报新的毕业去向信息。
方法二:毕业生点击就业管理平台“转档申请”栏目,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转档类别”,转档申请通过后,毕业生可填报新的毕业去向信息。
方法三:毕业生将需要更新的毕业去向信息及证明材料发送给学院或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授权学院或学校就业工作人员代为修改毕业去向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是构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就业反馈促进供需适配的枢纽环节,是为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支撑。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毕业去向登记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要准确把握去向类别,及时规范做好登记工作
各学院要准确把握毕业去向类别的界定标准,指导毕业生及时规范按要求登记毕业去向信息及档案、户口转寄信息,实现去向落实一人登记一人,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各学院要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工作主线,严格审核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杜绝就业数据弄虚作假。
(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规定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可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反映,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联系人:褚老师、武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251、62983104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15日